王老师
回答题目:2621条
一般来说,汉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我国古代对造字法有“六书”的提法,除了上述四种外,还包括“转注”和“假借”.但严格说来这两种应属于用字的方法.
六种构造条例解说
象形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写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指事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形声
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会意
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转注
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
六书的运用
实际上,古人并不是先有六书才造汉字.因为汉字在商朝时,已经发展得相当有系统,那时还未有关于六书的记载.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然而,当有了“六书”这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这系统为依据.好像“軚”、“锿”是形声字,“凹”、“凸”、“氹”是指事字,“畑”、“奀”是会意字.
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大多数.这是因为画出事物是一种最直接的造字方法.然而,当文字发展下去,要仔细分工的东西愈来愈多,好像“鲤”、“鲮”、“鲩”、“鳅”等事物,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仔细把它们的特征和区别画出来.于是,形声字就成了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这些字.也由于形声字在创造新文字方面十分有效率,甲骨文时代约仅有一半不到的字是形声,但到了近代,有80%的汉字是形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