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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一个孩子朝前走》,完成小题。 一个孩子朝前走 郁雨君 我还记得在小学的最后一个黑白定格。 1982年夏天,我们考完了最后一场小学毕业考。陈老师又带着我们回到小学,他举起相机,为一个个学生留影。我...
题目内容:
阅读《一个孩子朝前走》,完成小题。
一个孩子朝前走
郁雨君
我还记得在小学的最后一个黑白定格。
1982年夏天,我们考完了最后一场小学毕业考。陈老师又带着我们回到小学,他举起相机,为一个个学生留影。我记得我拍了两张,一张是在教学楼的底楼,站在台阶旁边一盆绿色植物旁边,阳光晃在我眼睛上,一个小女孩眯缝着眼睛在笑。第二张是站在三楼新装修的会议室外。至今还记得那个会议室的样子,乳白的壁灯,深棕色的护墙板上镶着暗绿瓷砖的贴边。当我第一次看见这个大房间完整的场景时,小小的心眼里充满了激动和惊叹。在一篇作文里,我用尽了所有知道的形容词去描绘它,什么金碧辉煌呀、什么流光溢彩呀,把它描绘得美轮美奂,那时我是没有出过远门的孩子,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松江,所以我觉得世界上最美丽豪华的房间就藏在我读书的小学里了。
毕业那天,我右手靠着栏杆,旁边就是我心目中最美丽的房间。一个短发的女生,黑而瘦,平时大多数时候显得略微严肃。可那天穿着蓝色圆点棉布连衣裙的我,头发微微飞扬,笑容轻盈明亮。陈老师的相机“喀嚓”定格,留下了我整个小学时代最好看的一张照片。我在那个小女孩的眼睛里读到了一句话:嗨,你们不知道我的将来有多好。
暑假没过几天,瘦高瘦高的陈老师,用拳头急促地敲开我家的院门。他还是像风一样刮进来,摊开一本成绩单,哗啦哗啦一页页翻,一个个指给我看我的那些同学的成绩和考取的中学。我等啊等啊,他似乎故意让我焦急,久久捂着那个呼之欲出的成绩。最后,他轻声报出了一个分数:292.5分。整个小学的最高分,属于我。
那天,陈老师连送我的礼物都带来了:一只有绿色吹口的口琴和一本字典。笨拙的我没有学会吹口琴。二十年以后的夏天,在我的小说《天使不穿袜子》里,当我笔下的一个男生陈超捷反反复复吹起“天上星星眨眼睛,一闪一闪亮晶晶”时,我心里知道,在他双唇间优美地滑翔着的那只口琴,来自我的小学时代,来自一个年轻老师珍贵美丽的馈赠。
升入中学的第一个周末,我和好朋友沈以宁一起回到小学的操场上荡秋千,我们荡啊荡啊,从明亮的午后一直荡进了黄昏。两个小孩轻轻飞翔在暮色里,泗泾小学的暮色,故乡的暮色。远处是树影和围墙,更远处是影影绰绰的房子,更远更远处就是天了。秋千荡到最高点时,我把手伸出去,那一刹,我觉得天边差一点点就触手可及了。
未来,好像就在不远处等待着我。
现在,偶尔还会想起这些,只要想起,心情就柔软得像一块擦镜绒布。我的小学,它宽容地收藏了我整个珍贵的儿童期。那个乖顺但偶尔也会小小调皮的小孩,那个一帆风顺但感觉不免混沌的小孩,很多很多年以前,在一座校园里度过她美满的童年。那些活灵活现的同学老师,只要想起,他们就近在眼前,从不曾远离。
一个孩子的认知,一个孩子生命的打开,最初是从这所校园开始,她每天都在长大,每天都在朝前走,一直走向外面的世界。可是最初的那个校园,那个校园里那些事那些人,已经变成了她的一部分,在她的呼吸和生命里。
这一切就像惠特曼的诗句:一个孩子朝前走/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变成那东西/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
那个孩子就是我,就是所有从这个校园里走出的孩子。他们浩浩荡荡,他们形态各异,他们朝前走,他们散落在天涯,他们开出了花,他们结出了果实。而最初停驻在他们心目中的那座亲爱的校园,永远纯真,永远美妙,永远不会长大。
(选自《当年实在年纪小》,有删改)
1.文章主要回忆了哪几件事情?请加以概括。
2.第三段中画线句子运用了怎样的写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3.陈老师“用拳头急促地敲开我家的院门”,却又“久久捂着那个呼之欲出的成绩”,你是如何理解他这一举动的?
4.作者为什么要在小说《天使不穿袜子》里,描写一个男生反反复复吹起“天上星星眨眼睛,一闪一闪亮晶晶”的口琴曲?(2)
5.文章结尾处,作者为什么说那座亲爱的校园永远不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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