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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 千百户制度,是一种以千户、百户等官吏为主体的藏族基层管理制度。清雍正十年(1732年)夏,应西宁办事大臣达鼐奏请,西宁、四川、西藏派员勘定界址,三方交界之地的藏民七十九族之中...
题目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
千百户制度,是一种以千户、百户等官吏为主体的藏族基层管理制度。清雍正十年(1732年)夏,应西宁办事大臣达鼐奏请,西宁、四川、西藏派员勘定界址,三方交界之地的藏民七十九族之中近西宁者归西宁管辖,近西藏者暂隶西藏。在归西宁管辖的四十族之内,依据族人多寡,从本族豪酋之中委任土官,令其治理地方,管辖属民。“其族内人户,千户以上,设千户一员。百户以上,设百户一员。不及百户者,设百长一员……千百户之下,设散百长数名”。可见,“千户”、“百户”的称谓与他们当初所管辖的属民户数直接相关。这里提到的“百长”有两种:一是管辖属民不足百户的土官,《番例》称之为“管束部落之百长”;一是“散百长”,即并不具体管辖人户,而是置于千户或百户之下,协助其工作,《番例》称他们为“小百长”。《番例》还常常提到小头目、十家长等职称,并规定:“每十户设立头目一名”,若不遵行,千百户要受到处罚。顾名思义,“十家长”只是在十户左右的属民中产生影响。在《番例》各条款中,十家长和小头目从未被同时提及,二者所指很可能是同一职级,只不过称谓不同而已。《番例》在量刑时,常常把十家长或小头目与平人相提并论,说明他们的地位与平人相差无几。《番例》在论及有关职权时,往往没有提到“散百长”或“小百长”,表明他们在诸多方面没有权威。这样,千户、百户和管束部落的百长是千百户中的主要人物。中央王朝通过千百户对藏族地区实施有效的统治。
千百户的职位由中央政府分封,并依据其是否管束部落分级管理,千户、百户和管束部落的百长“俱由兵部颁给号纸,准其世袭”。其世袭传承,无疑由西宁办事大臣呈报有关材料经朝廷审批,换取相应执据,完成权力交替。散百长“由西宁夷情衙门发给委牌”。由于他们不管束部落,其管理权限在西宁办事大臣衙门。散百长职务不能世袭,因此西宁办事大臣衙门对其职务任命、人选变动有较大的自主权。其次,朝廷以会盟形式与千百户保持政治联系。史书记载,历史上清廷曾与藏族千百户实行会盟制,即一年会盟一次,三年后间年会盟一次。会盟是千百户责无旁贷的义务。清王朝通过会盟显示出对千百户的绝对领导和对藏区的严格管辖权。千百户的一般性违法行为与民同罪,当事人职级越高,罚服越重。根据管理权限,处分权应属清中央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西宁办事大臣衙门。根据《番例》规定,千户、百户和管束部落的百长均有权处理本部落内的诉讼。但司法管辖权却属于清王朝。千百户调处诉讼所依据的《番例》本身由代表清王朝的西宁办事大臣衙门所颁行,作为司法和执法人员的千百户受清王朝的严格约束,其违规违法行为无一例外地受到处罚。所以,他们也仅仅是代表清王朝行使司法权。
(节选自何峰《从<番例>看藏族千百户制度》)
1.下列关于“千百户制度”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千百户制度是从清朝雍正年间开始,应西宁办事大臣奏请,由中央设置的针对藏民的管理制度。
B.千百户制度以千户、百户等管理为主体,包括百长和散百长等官吏在内的藏族基层管理制度。
C.“千户”、“百户”的称谓与官吏当初所管辖的属民户数直接相关,而“散百长”则与管辖人户无关。
D.千百户中的主要官吏是千户、百户和管束部落的百长,他们由中央政府分封官职并能世袭传承。
2.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清朝雍正年间,在西宁、四川和西藏交界处,有七十九族藏民,其中一半以上归属西宁,西宁率先采用了千百户制度。
B.千百户制度中,所有官吏职级的大小基本上是按照官吏人户的多少决定的,但无论官职大小,都必须由中央政府分封。
C.千百户制度在管理上采用的是金字塔式的管理模式,最高的土官是千户,最低的是小头目或十家长,下级要服从上级。
D.小头目或十家长虽然属于管理者,但在许多方面没有权威,几乎等同于平人,尤其在量刑时,常常与平人相提并论。
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清王朝对千百户的分封与管理采用中央与地方结合的方式,高职级的千户、百户和管束部落的百长由兵部“颁给号纸”,而低职级的散百长可以由西宁夷情衙门任命。
B.一年一次或间年一次的会盟是朝廷与千百户保持政治联系的形式,也是千百户责无旁贷的义务;这种制度显示了清王朝对千百户绝对领导和对藏区的严格管辖。
C.清王朝在给予千百户权利与地位的同时,也对他们进行着严格的管理,在管理上,清中央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西宁办事大臣衙门具有处分权,千百户对于属户有处分权。
D.千百户在辖区内既是司法人员,也是执法人员,既是立法者,也是被监督者。他们立法的依据《番例》由代表清王朝的西宁办事大臣衙门所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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