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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 “窃书不算偷”的闹剧该收场了 惠铭生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鲁迅先生笔下的经典人物孔乙己,在偷书被抓狡辩时的“经典语录”。偷就是偷,一个“窃”字成不了遮羞布,更...
题目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
“窃书不算偷”的闹剧该收场了
惠铭生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鲁迅先生笔下的经典人物孔乙己,在偷书被抓狡辩时的“经典语录”。偷就是偷,一个“窃”字成不了遮羞布,更无法把自己和窃贼划清界限。“窃书不能算偷”,如此迂腐、可笑的怪论,既难欺骗自己,也难欺骗别人,只能贻笑大方,给后人留下笑柄。然而,现代版“孔乙己”从未绝迹,而且齐吟“窃书不算偷”怪论——
2月1日,连霍高速义昌大桥因货车爆炸坍塌,致10人死亡,11人受伤。于今,事故原因至今调查未明,遇难者家属和死难者家属伤痛未已,公众质疑也未消弭,但是,桥梁工程专家徐腾飞站出来发表“高论”——说义昌大桥这次事故是“落梁”而非“坍塌”;针对“桥断面钢筋过细”的说法,徐腾飞称,铺装层中的钢筋并非受力钢筋。
“落梁”与“坍塌”有啥区别呢?不妨聆听专家徐腾飞的诠释:坍塌是一种通俗的说法,可以认为是桥梁失去承载能力的一种统称。而桥梁失效可分为两大类:构件失效(例如主梁断裂)或者结构体系失效,但这次事故是外力导致梁体坠落而形成的结构体系失效,所以应该是“落梁事故”。
既然坍塌是通俗说法,落桥事故也是坍塌,这与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论调何异?徐腾飞绕来绕去,咬文嚼字,意欲何为?假如,徐腾飞在科学讲坛上对义昌大桥是“落梁”还是“坍塌”予以解读,这尚可理解;但对媒体和公众高谈阔论,除了有哗众取宠、不分场合卖弄专业知识之嫌外,也似乎是在刻意为官方推卸责任。
当然,像徐腾飞的现代版孔乙己不是个别。2月3日中午12时40分许,外来务工人员小秦骑电瓶车途经上海北翟路协和路附近时,随身携带的17600元现金散落一地,遭遇路人哄抢。虽然,散落的钱通过各种途径找回7800元,但有近万元“随风而出”。对于这起事件,当地警方称:不能定性为“哄抢”。
这是一个令人哑然失笑的“定性”——视频清晰记录着,当农民工的钱撒落后,一些市民就是在忙着捡钱,然后溜掉,这不是“哄抢”是什么呢?再者,路人捡钱不还,即便说哄抢,也不过分。但是,当地警方为何言之凿凿,强调该事件不是“哄抢”?我认为,刻意玩文字游戏的背后,不过是推卸自己责任,维护所谓的地方形象而已。捡钱不还溜掉而不是“哄抢”,典型的“窃书不能算偷”怪调。
若说“窃书不能算偷”,莫过于对陕西“房姐”龚爱爱身份的定义——2月4日,“房姐”龚爱爱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同时,警方声称:经查,神木农商行属企业法人,龚爱爱系长期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拥有N个假户口、房产N套,价值上亿,原来她是一个“合同工”?是的,神木农商行属企业法人,但也是一家国有性质的企业。当地警方强调“房姐”是合同工,而非国家公职人员,依旧没有逃脱以往官方推卸责任的“老套路”——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这,何尝不是现代版的“窃书不能算偷”怪论呢?!
“窃书不能算偷”,这样的滑稽闹剧该结束了!
(摘自2013年02月07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1.下列各项中,对文章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
A.桥梁工程专家徐腾飞抓住货车爆炸这事实,把连霍高速义昌大桥的坍塌归因于外力导致梁体坠落而形成的结构体系失效
B.上海警方,因外来务工人员小秦17600元现金散落之后,通过各种途径找回7800元而就此言之凿凿,强调该事件“不能定性为‘哄抢’”。
C.神木警方刑事拘留“房姐”龚爱爱声称:神木农商行属企业法人,龚爱爱系长期合同工,非国家公职人员。言外之意: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
D. 无论是桥梁工程专家徐腾飞的“高论”,还是两地警方的强调声称,其实质都是荒唐可笑,站不住脚的。
2.下列对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与现代版的“窃书不能算偷”论调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孔乙己说“窃书不能算偷”,是特定时代的产物,体现了他为人的迂腐和对自己偷书被抓一事的羞愧和辩解。
B.现代版的“窃书不能算偷”论调,越是高谈阔论,言之凿凿,逻辑严密,越是令公众失望。这是个别专家和某些官员的行为。
C.现代版的“窃书不能算偷”论调,耍的是小聪明,其真实用意是逃避问责,维护所谓的部门和地方形象。
D.孔乙己的“窃书不能算偷”与现代现代版的“窃书不能算偷”论调,都是既难欺骗自己,也难欺骗别人,只能贻笑大方,给他人留下笑柄。
3.为什么现代版的“窃书不能算偷” 被称为闹剧?(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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