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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昭公6年,《左传》载,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鼎”,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此事引发争论。这一事件的发生,标志着“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状态的结束。战国...
题目内容: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昭公6年,《左传》载,公元前536年,子产“铸刑鼎”,将法律条文铸在鼎上公布于众,此事引发争论。这一事件的发生,标志着“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状态的结束。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变法改革,颁布法律,主要有以“礼”为立法指导原则的儒家法律思想和以“以法治国”为立法指导原则的法家法律思想影响最大。除此之外,阴阳家提出“春夏行徳,秋冬行刑”的“徳行时令说”,吕不韦和刘安的“兼儒墨,合名法”,等等,这些学派通过自由的学术讨论,共同铸造了中国历史上辉煌灿烂的百家争鸣时代
——摘编自范彩萍《中国古代法律文化发展阶段述略》
材料二 礼法之争,实际上是中西法律文化的争论。20世纪初,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法律思想不断涌入中国,以“礼法合一”为精神实质的中华法系受到极大冲击。清廷下令修律,面对国内外紛繁复杂的形势,法律的思想基础应该如何取舍,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中国拥有自己的完整的、独特的传统,这种传统经过二千余年的锤炼、积淀,自身所具有的穿透力极大,对后世必然产生重要的影响。在中国法律封建时代走向近代化的开启阶段,固有力量要远远大于新生力量,所以法治派遭受挫折是意料之中的。
——王瑞、郭大松《清末礼法之争探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春秋战国时期我国法律发展的特征。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修订法律的原因,并分析春秋战国时期和清末法律变革的共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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