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 A.三权分立、分权制衡原则 B.自由平等、分权制衡、联邦...
2023-02-01 15:54:41 161次 2014-2015学年吉林汪清县第六中学高一上期期中历史试卷(解析版) 选择题 反馈错误 加入收藏 正确率 : 100%
题目内容: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
A.三权分立、分权制衡原则
B.自由平等、分权制衡、联邦制原则
C.民主、分权制衡原则
D.联邦制、民主集中制、自由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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