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学历史试题 > 题目详情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将罗马法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对私法又分为五个部分:人、物、对物权、对人权(即债、契约等)以及民事诉讼,这种科学的分类方式被后世所沿用。这突出地反映了罗马法的 A. 理性精神 B....

本题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