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仁宗天圣九年(1031年)二月规定:“大两省官出知外郡,不得奏辟(向朝廷荐举征召为官)同(通)判职官,其诸处知州,亦不得保荐见任(现任)同(通)判。”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 A. 推动地方军政权力分离...
2022-08-12 20:29:02 132次 福建省三明市2016-2017学年高二历史一轮复习练习卷二 单选题 反馈错误 加入收藏 正确率 : 100%
题目内容:
北宋仁宗天圣九年(1031年)二月规定:“大两省官出知外郡,不得奏辟(向朝廷荐举征召为官)同(通)判职官,其诸处知州,亦不得保荐见任(现任)同(通)判。”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
A. 推动地方军政权力分离
B. 使通判绝对服从于中央
C. 确保对地方的有效监督
D. 防止知州受到通判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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