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洪武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六人,分吏、户、礼、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这就是六科制度。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六科还可以参与“廷议”“廷推”,参与朝廷大政方针的制定,并监督其执行。由此可见,...
2022-10-06 20:42:39 194次 江西省2019届高三第一次段考历史试卷 单选题 反馈错误 加入收藏 正确率 : 100%
题目内容:
明朝洪武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六人,分吏、户、礼、工、刑、兵六科,每科一人,这就是六科制度。六科官职品级虽低,然职权很高。六科还可以参与“廷议”“廷推”,参与朝廷大政方针的制定,并监督其执行。由此可见,六科制度
A. 奠定内阁制度的基础
B. 是对三省六部制的丰富发展
C. 发挥了改善朝政作用
D. 成为废除丞相官职的导火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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