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后,明太祖加强给事中以监察六部和百官,同时赋于其封驳之权,此后给事中的人员不断增加,位阶有所提升,但其品秩降低,然给事中仍可以七品之卑,退上封事,指斥大臣,明代君主这一做法的主要目的在于 A....
2023-01-20 03:41:08 51次 安徽省2017-2018学年高一1月月考历史试卷 单选题 反馈错误 加入收藏 正确率 : 100%
题目内容:
胡惟庸案后,明太祖加强给事中以监察六部和百官,同时赋于其封驳之权,此后给事中的人员不断增加,位阶有所提升,但其品秩降低,然给事中仍可以七品之卑,退上封事,指斥大臣,明代君主这一做法的主要目的在于
A. 扩大给事中的监察职能
B. 提高中央政有行政效率
C. 强干弱枝加强中央集权
D. 以小驭大强化君主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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