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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德意志帝国第一项社会保险立法是1883年的《疾病保险法》,它规定成立一个自主的管理机构,其费用由雇主负担2/3,受雇者承担1/3。1884年通过了《意外灾难保险法》,保...
题目内容: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德意志帝国第一项社会保险立法是1883年的《疾病保险法》,它规定成立一个自主的管理机构,其费用由雇主负担2/3,受雇者承担1/3。1884年通过了《意外灾难保险法》,保险所需费用全部由雇主承担,工人享受数额依受伤轻重程度来决定,若工人死亡,家属可领取相当死者薪金约1/5的抚恤金。1889年又通过《老年和残废保险法》,费用由雇主、工人和国家共同负担。享受这一保险的年龄为65岁,在此年龄界线以内,如果工人残废会得到一笔抚恤金;65岁以后可领到养老金;如果65岁前死去,其家人可获得一笔年金。这些举措使部分工人牺牲了一定的政治权利,如领取救济金者将失去选举权。
——摘编自陈振昌、相艳《德意志帝国》
材料二1929年12月30日,国民政府颁布的《工厂法》规定.对于因伤病暂时不能工作的工人除承担其医药费外,每日给以平均工资三分之二之津贴,如经过六个月尚未痊愈,每日津贴减至平均工资三分之一,但以一年为限。对于永久失去全部或部分工作能力者,给以残废津贴,其津贴以残废部分之轻重为标准,但至多不得超过三年之平均工资,至少不得低于一年之平均工资;对于死亡者,除给予五十元之丧葬费外,应给予其遗族抚恤费三百元及二年之平均工资。《工厂法》颁布后,工业资产阶级以种种理由加以反对。为照顾资本家的利益,国民政府对《工厂法》进行修改,即使这样,新的法令仍难以实施。
——摘编自龚书铎总主编《中国社会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德意志帝国社会保障的特点及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德两国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相同之处,并说明《工厂法》难以实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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