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A. 以德治国 B. 自由、联邦制原则 C. 民主、分权制衡原...
2023-01-03 12:19:39 25次 甘肃省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卷 单选题 反馈错误 加入收藏 正确率 : 100%
题目内容: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A. 以德治国
B. 自由、联邦制原则
C. 民主、分权制衡原则
D. 联邦制、平等原则
本题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