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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斗讼》“殴伤妻妾”条规定:“诸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与凡人比减二等);死者,以凡人论。殴妾折伤以上,减妻二等”。这一规定,本质上反映了 A. 血缘亲疏 B. 男尊女卑 C. 妻妾有别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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