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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602年,为了开拓对外贸易,荷兰政府成立了以资本联合为基础、具有独立法人的商业(股份)公司—一荷兰东印度公司。该国议会授权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
题目内容: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602年,为了开拓对外贸易,荷兰政府成立了以资本联合为基础、具有独立法人的商业(股份)公司—一荷兰东印度公司。该国议会授权公司在东起非洲南端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麦哲伦海峡,为期21年的船运貿易垄断权。该公司的决策形式是公司董事会的评议、协商;其公司管理范围也不仅是贸易一项,还要管理公司所辖地区的民众、维持同亚洲各邦国的关系、建立军事组织以及自卫、进攻等军事活动等。到1669年,东印度公司在非洲和亚洲沿海许多地区建立起殖民贸易据点,并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公司。“闽人以海为田”,但遭遇明政府的海禁。明末,福建海商郑芝龙在1628年建立了一支拥有千艘海船的武装走私力量。自郑芝龙开始到郑成功的经营,郑氏家族慢慢形成了一个依靠血缘、地绰和服从个人指令的军事组织。郑芝龙降清后,郑成功另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力量并举起反清复明大旗,同时还保证了与欧洲各国貿易往来的平等性,甚至掌捏了商品的定价权。郑氏集团的贸易船队以台湾为中转站,贸易版图北至日本九州,南至印尼巴达维亚,貿易对象包括日本人、西班牙人、荷兰人和南洋各国商人。1684年,在台湾的郑氏后人接受清政府劝降郑氏集团瓦解,台湾归属中央政府管辖。
摘编自赵雅丹《17世纪中荷海商集团组织差异及原因分析》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中国郑氏集团的不同性质、组织的特征,并分析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荷兰东印度公司和郑氏集团其商业经营活动的相似之处,简要评述其不同的命运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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