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十二年,明朝颁布《大明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
2022-02-14 00:51:24 330次 河北省秦皇岛市2019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卷 单选题 反馈错误 加入收藏 正确率 : 100%
题目内容:
洪武十二年,明朝颁布《大明律》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A. 协调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B. 规范内阁机构的运作程序
C. 表明皇权专制的继续强化
D. 解决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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